刘欢,女,汉族,三明学院文化传播学院党委委员、办公室主任(正科级),讲师,硕士,中共党员;现任三明市舞蹈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、三明市青联第八届委员会委员。获得高等教育舞蹈教师资格证,担任过十五年学前教育专业(本科)舞蹈教师,三明学院大学生艺术团指导教师。多次创编、指导学生参加省市舞蹈比赛获奖。代表作《欢腾的彝寨》《花仙子》《山丹丹花开红艳艳》《蚂蚁扛蜈蚣》等。